關于控股股東擬非公開發行可交換公司債券的公告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能集团”)通知,浙能集团拟以其所持公司部分A股股票爲標的非公開發行可交換公司債券(以下簡稱“本次可交換債券”)。
截至本公告日,浙能集团直接持有公司股份9,512,667,001股,約占公司總股本的69.94%。根據浙能集團的通知,本次可交換債券擬發行期限不超過三年(含三年),擬募集資金規模不超過人民幣100億元(含100億元)。在滿足換股條件下,本次可交換債券持有人有權在本次可交換債券發行結束日滿6個月後將其所持有的本次可交換債券交換爲公司股票。
根据通知,本次可交换债券的发行尚需获得监管部门的同意。本次可交换债券最终的发行方案将根据监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及发行时的市场状况确定。关于本次可交换债券发行及后续事项,公司将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及时披露。
特此公告。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