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通過財務公司爲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貸款暨關聯交易的公告
一、關聯交易概述
根據公司2014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的《關于審議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具體實施方式的議案》,公司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的募集資金將全部投入浙江台州第二發電廠“上大壓小”新建工程、浙江浙能溫州電廠“上大壓小”擴建項目、浙江浙能六橫電廠“上大壓小”新建工程、浙江三門核電一期工程、浙江秦山核電廠擴建項目(方家山核電工程)等五個項目。由于浙江台州第二發電廠“上大壓小”新建工程、浙江浙能溫州電廠“上大壓小”擴建項目、浙江浙能六橫電廠“上大壓小”新建工程等三個募投項目分別由控股子公司浙江浙能台州第二發電有限責任公司、浙江浙能溫州發電有限公司、浙江浙能中煤舟山煤電有限責任公司負責具體實施,故公司擬通過浙江省能源集團財務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財務公司”)將本次發行可轉債募集的部分資金通過委托貸款的方式投入該三個募投項目。
財務公司爲本公司控股股東浙江省能源集團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有關規定,爲公司關聯法人。本次交易構成關聯交易。
經公司2014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公司與財務公司簽訂《浙江浙能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與浙江省能源集團財務有限責任公司之金融服務協議之補充協議》,由財務公司向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存款業務、貸款業務等相關金融服務。至本次關聯交易爲止,過去12個月,公司與財務公司已發生的關聯交易總金額已達到3000萬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淨資産絕對值的5%以上。
二、關聯方介紹
1、基本情況
企業名稱:浙江省能源集團財務有限責任公司
住所:杭州市環城北路華浙廣場1號樓九層
法定代表人:王莉娜
注冊資本:97074萬元人民幣
經營範圍:許可經營項目:經營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其他規定批准的業務,經營範圍以批准文件所列的爲准。
成立日期:2006年8月25日
截止2013年12月31日,財務公司總資産203.55億元,淨資産13.78億元,2013年度營業收入4.89億元,净利润3.02億元。
2、與公司的關聯關系
截至2014年9月30日,浙江省能源集團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80.34%股份,並通過浙江興源投資有限公司、浙能集團(香港)有限公司間接持有公司4.26%股份,合計持有公司84.60%的股份,爲本公司控股股東。浙江省能源集團有限公司通過直接和間接方式合計持有財務公司100%股權。
因此,財務公司符合《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第10.1.3條第(二)款規定的本公司關聯法人,本次交易構成關聯交易。
三、交易合同主要內容
公司擬與財務公司簽訂委托代理合同,財務公司擬與浙江浙能台州第二發電有限責任公司、浙江浙能溫州發電有限公司、浙江浙能中煤舟山煤電有限責任公司簽訂借款合同,公司擬通過財務公司向本次募投實施主體項目公司提供委托貸款,公司按委托貸款的實際發生額向財務公司支付手續費,年手續費率爲0.8‰,具體安排如下:
序號 | 募投項目 | 借款人 (項目公司) | 貸款期限 | 貸款利率 | 貸款總金額 |
1 | 浙江台州第二發電廠“上大壓小”新建工程 | 浙江浙能台州第二發電有限責任公司 | 5年 | 人民幣浮動利率,利率爲合同每筆貸款發放之日中國人民銀行相應檔次基准利率基礎上下浮 10 %。合同期內若遇人民銀行調整基准利率,則從次年每年1月1日起,按當日相應檔次中國人民銀行基准利率及雙方約定的浮動幅度所確定的利率執行新利率 | 40.84億元 |
2 | 浙江浙能溫州電廠“上大壓小”擴建項目 | 浙江浙能溫州發電有限公司 | 5年 | 人民幣浮動利率,利率爲合同每筆貸款發放之日中國人民銀行相應檔次基准利率基礎上下浮 10 %。合同期內若遇人民銀行調整基准利率,則從次年每年1月1日起,按當日相應檔次中國人民銀行基准利率及雙方約定的浮動幅度所確定的利率執行新利率。 | 22億元 |
3 | 浙江浙能六橫電廠“上大壓小”新建工程 | 浙江浙能中煤舟山煤電有限責任公司 | 5年 | 人民幣浮動利率,利率爲合同每筆貸款發放之日中國人民銀行相應檔次基准利率基礎上下浮 10 %。合同期內若遇人民銀行調整基准利率,則從次年每年1月1日起,按當日相應檔次中國人民銀行基准利率及雙方約定的浮動幅度所確定的利率執行新利率。 | 10.9億元 |
合計 | - | - | - | - | 73.74億元 |
公司将根据募投項目的投资计划和实际实施进度,通过财务公司发放上述委托贷款,委托贷款总额为73.74億元,預計截止2014年年底將向項目公司發放委托貸款29.35億元,2015年計劃向項目公司發放委托貸款31.00億元。
四、關聯交易應當履行的審議程序
本次關聯交易已獲得本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二次會議審議通過,關聯董事吳國潮、毛劍宏、陳一勤、應苗富及戚國水回避表決,經非關聯董事表決審議通過。
獨立董事就上述交易事項向董事會提交了事前認可意見,並發表了獨立意見認爲《關于通過財務公司爲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貸款暨關聯交易的議案》符合本公司的根本利益,不存在損害公司和全體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獨立董事同意該等關聯交易事項。
五、關聯交易目的及對上市公司的影響
本次关联交易是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精神,落实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使用,进一步推动相关募投項目的建设,符合廣大股東的根本利益。
六、備查文件目錄
1、第二屆董事會第二次會議決議;
2、獨立董事對本次關聯交易事項的意見。
特此公告
浙江浙能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