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上網電價調整的公告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降低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和一般工商業用電價格的通知》(發改價格〔2015〕3105號)有關規定,浙江省物價局于近日印發《浙江省物價局關于電價調整有關事項的通知》(浙價資〔2016〕2號),適當降低浙江省內火電企業的上網電價。
該通知指出,浙江省統調燃煤電廠上網電價每千瓦時降低3分錢(含稅,下同),其中,內陸統調機組每千瓦時降低1.3分錢;其他統調機組每千瓦時降低3.3分錢。關停小火電機組發電量指標轉讓價格每千瓦時降低3分錢。
本公司全資及控股燃煤發電企業調整後的上網電價(不含環保電價)爲:
發電企業名稱 | 股比 (%) | 總裝機容量 (萬千瓦) | 上網電價 (元/千瓦時,含稅) |
浙江浙能北侖發電有限公司 | 51.00 | 198 | 0.3853 |
浙江浙能鎮海發電有限責任公司 | 51.00 | 86 | 0.3853 |
浙江浙能嘉華發電有限公司 | 77.00 | 458 | 0.3853 |
浙江浙能溫州發電有限責任公司 | 66.98 | 132 | 0.3853 |
浙江浙能長興發電有限公司 | 95.00 | 132 | 0.4053 |
浙江浙能紹興濱海熱電有限責任公司 | 88.00 | 60 | 0.4053 |
浙江浙能嘉興發電有限公司 | 70.00 | 66 | 0.4191 |
台州發電廠 | 100.00 | 134 | 0.3948 |
浙江浙能蘭溪發電有限責任公司 | 97.00 | 252 | 0.4053 |
浙江浙能樂清發電有限責任公司 | 51.00 | 264 | 0.3853 |
浙江浙能中煤舟山煤電有限責任公司 | 56.00 | 200 | 0.3853 |
浙江浙能台州第二發電有限責任公司 | 94.00 | 100 | 0.3853 |
以上電價調整自2016年1月1日起執行。
此次上網電價调整后,按照浙江省经信委下达的2016年度浙江省統調電廠發電計劃進行測算,預計2016年公司全資及控股燃煤發電企業將減少營業收入約22億元(不含稅)。
爲緩解消化上述不利影響,一方面公司把積極爭取多發電作爲經營工作的頭等大事來抓,全力爭取市場份額;另一方面公司將繼續保持降本增效的優勢,通過加強煤炭市場動態分析,優化市場化采購策略,合理把握采購節奏等手段,提升煤炭采購端精細化管理水平,同時加強燃煤適燒性管理,切實降低公司煤炭成本,努力減少電價下調對公司盈利的不利影響。
特此公告。
浙江浙能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6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