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政策變更的公告
重要內容提示:本次會計政策變更不會對公司的損益、總資産、淨資産等財務會計數據産生重大影響。
一、概述
1、本次會計政策變更的主要內容:公司發出存貨的計價方法由月末一次加權平均法變更未移動加權平均法。
2、董事會審議表決情況:本次會計政策變更經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表決結果爲:贊成9票,反對0票,棄權0票。
二、具體情況說明及對公司的影響
公司存貨包括在日常活動中持有以備出售的産成品或商品、處在生産過程中的在産品、在生産過程或提供勞務過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主要爲燃料、維修用材料及備品備件等。
公司原有的存貨發出計價方式采用月末一次加權平均法,隨著公司信息化管理的不斷推進,尤其是ERP系統正式上線運行後,存貨的出入庫記錄已能實現實時計量,爲能更准確地計量存貨的價值和發出成本,存貨發出的計價方法將由月末一次加權平均法變更爲移動加權平均法。
因公司及所屬子公司以前年度存貨的發出計價方法使用月末一次加權平均法計價,類別和批次較多,將以前年度存貨按移動加權平均法重新計算成本無法實現,會計政策變更的累計影響數無法確定。
根據企業會計准則及相關規定:“在當期期初確定會計政策變更對以前各期累積影響數不切實可行的,應當采用未來適用法處理”。故本項會計政策的變更不進行追溯調整,采用未來適用法,預計不會對公司經營業績産生重大影響。
本次會計政策變更自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的當月起開始執行。
三、獨立董事、監事會和會計師事務所的結論性意見
公司獨立董事認真審議了本次會計政策變更的相關資料,認爲:本次會計政策變更符合財政部、中國證監會、上海證券交易所的相關規定,能夠客觀、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不會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的利益。本次會計政策變更的決策程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我們同意公司實施本次會計政策變更。
公司監事會認真審議了本次會計政策變更的相關資料,認爲:公司本次會計政策變更相關決策程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等規定,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的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實施本次會計政策變更。
公司聘請的2015年度財務審計機構天健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對本次會計政策變更出具了《關于浙江浙能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會計政策變更的專項說明》(天健函〔2016〕169號),認爲:公司對本次會計政策變更是合理的,會計處理符合《企業會計准則第28號-會計政策、會計估計變更和差錯更正》的相關規定。
四、上網公告附件
1、獨立董事的意見
2、董事會決議
3、監事會決議
3、天健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的意見
浙江浙能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6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