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公司募集資金存放與實際使用情況的專項報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准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一、募集資金基本情況
(一) 實際募集資金金額和資金到賬時間
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許可〔2014〕980號文核准,並經上海證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銷商中國國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摩根士丹利華鑫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和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上交所交易系統發售與網下對機構投資者配售發行相結合的方式,發行人民幣100億元的可轉換公司債券,每張面值爲人民幣100元,10張爲1手,共計1,000萬手,合1億張,共計募集資金1,000,000.00萬元,坐扣承銷和保薦費用7,000.00萬元後的募集資金爲993,000.00萬元,已由主承銷商中國國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10月17日彙入本公司募集資金監管賬戶。另減除上網發行費、招股說明書印刷費、申報會計師費、律師費、評估費等與發行權益性證券直接相關的新增外部費用569.90萬元後,公司本次募集資金淨額爲992,430.10萬元。上述募集資金到位情況業經天健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驗證,並由其出具《驗資報告》(天健驗〔2014〕218號)。
(二) 募集資金使用和結余情況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資金809,537.43萬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銀行存款利息扣除銀行手續費等的淨額爲5,680.39萬元;2016年度上半年實際使用募集資金44,697.68萬元,2016年度上半年收到的銀行存款利息扣除銀行手續費等的淨額爲3,806.63萬元;累計已使用募集资金854,235.11萬元,累計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9,487.02萬元。
截至2016年6月30日,募集資金余額爲147,682.01萬元(包括累計收到的銀行存款利息扣除銀行手續費等的淨額)。
二、募集資金管理情況
(一)募集資金管理情況
爲了規範募集資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護投資者權益,本公司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及《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2013年修訂)》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的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了《浙江浙能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制度》(以下簡稱《管理制度》)。根據《管理制度》,本公司對募集資金實行專戶存儲,在銀行設立募集資金專戶,並連同保薦機構中國國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摩根士丹利華鑫證券有限責任公司于2014年11月14日分別與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武林支行(以下簡稱工行杭州武林支行)、國家開發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以下簡稱國開行浙江省分行)、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營業部(以下簡稱建行浙江省分行)、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以下簡稱交行浙江省分行)、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以下簡稱民生銀行杭州分行)、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營業部(以下簡稱農行浙江省分行)、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以下簡稱浦發銀行杭州高新支行)、浙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以下簡稱浙商銀行杭州分行)、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以下簡稱中信銀行杭州分行)簽訂了《募集資金專戶存儲三方監管協議》,明確了各方的權利和義務。三方監管協議與上海證券交易所三方監管協議範本不存在重大差異,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資金時已經嚴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資金專戶存儲情況
截至2016年6月30日,本公司有10個募集資金專戶,募集資金存放情況如下:
單位:人民幣元
開戶銀行 | 資金專戶賬號 | 募集資金余額 | 備 注 |
工行杭州武林支行 | 1202021229900293616 | 308,193,899.12 | |
1202021229900275581 | 187,328,258.25 | | |
國開行浙江省分行 | 33101560024220830000 | 16,625.37 | |
建行杭州之江支行 | 33001619827053015685 | 325,312,577.07 | |
交行浙江省分行 | 331066110018170220956 | 718,051.47 | |
民生銀行杭州分行 | 692370718 | 164,329,786.23 | |
農行浙江省分行 | 19048101040032112 | 186,013,679.42 | |
浦發銀行杭州高新支行 | 95130154900000571 | 125,571,834.60 | |
浙商銀行杭州分行 | 3310010010120100580708 | 125,406,133.98 | |
中信銀行杭州分行 | 7331010182600305081 | 25,640,095.97 | |
小 計 | | 1,448,530,941.48 | |
截至2016年6月30日,募投項目實施子公司專項資金存儲結余情況如下:
單位:人民幣元
項目公司 | 開戶金融機構 | 專項資金賬號 | 資金余額 | 備注 |
浙江浙能台州第二發電有限責任公司 | 浙江省能源集團財務有限責任公司 | 2011010102602 | 423,240.31 | |
浙江浙能中煤舟山煤電有限責任公司 | 21010401002 | | | |
浙江浙能溫州發電有限公司 | 21010100602 | 27,865,959.38 | | |
小 計 | | | 28,289,199.69 | |
綜上,截至2016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資金賬戶余額爲1,476,820,141.17元。
三、本年度募集資金的實際使用情況
(一)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對照表
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對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 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出現異常情況的說明
本公司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未出現異常情況。
(三) 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無法單獨核算效益的情況說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無法單獨核算效益的情況。
四、變更募投項目的資金使用情況
本期本公司不存在變更募投項目的資金使用情況。
五、募集資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問題
本公司募集資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問題。
特此公告。
浙江浙能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6年8月16日
附件1
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對照表
2016年1-6月
編制單位:浙江浙能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單位:人民幣萬元
募集資金總額 | 992,430.10 | 本期投入募集資金總額 | 44,697.68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資金總額 | | 已累計投入募集資金總額 | 854,235.11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資金總額比例 | | |||||||||||
承諾投資項目 | 已變更項目,含部分變更(如有) | 募集資金承諾投資總額 | 調整後投資總額 | 截至期末承諾投入金額(1) | 本期投入金額 | 截至期末累計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計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進度(%)(4)=(2)/(1) | 項目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日期 | 本期實現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計效益 | 項目可行性是否發生重大變化 |
台二 “上大压小”新建工程 | 否 | 522,100.00 | 514,430.10 | 514,430.10 | 23,711.75 | 453,120.61 | -61,309.49 | 88.08 | 2015年9月和2015年12月 | 28,396.61 | 是 | |
溫電“上大壓小”擴建項目 | 否 | 284,900.00 | 285,000.00 | 285,000.00 | 20,985.93 | 238,364.50 | -46,635.50 | 83.64 | 2015年11月和2015年12月 | 14,570.28 | 是 | |
六橫“上大壓小”新建工程 | 否 | 135,000.00 | 135,000.00 | 135,000.00 | | 135,000.00 | | 100.00 | 2014年7月和2014年12月 | 20,927.90 | 是 | |
浙江三門核電一期工程 | 否 | 40,000.00 | 40,000.00 | 40,000.00 | | 27,750.00 | -12,250.00 | 69.38 | 2017年3月和2017年12月 | | | |
浙江秦山核電廠擴建項目 | 否 | 18,000.00 | 18,000.00 | 18,000.00 | | | -18,000.00 | | | | | |
合計 | - | 1,000,000.00 | 992,430.10 | 992,430.10 | 44,697.68 | 854,235.11 | -138,194.99 | | 63,894.79 | | | |
未达到計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 |||||||||||
項目可行性發生重大變化的情況說明 | | |||||||||||
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先期投入及置換情況 | 截至2014年10月25日,公司累計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金额为351,713.82萬元,其中, 台二 “上大压小”新建工程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167,550.93萬元, 溫電“上大壓小”擴建項目预先投入46,627.28萬元,六橫“上大壓小”新建工程预先投入127,335.61萬元, 浙江三門核電一期工程预先投入10,200.00萬元,公司以募集资金351,713.82萬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本次置换已获得2014年二届二次董事会、二届二次监事会审议同意,独立董事对此次置换发表独立意见,同意实施本次置换。天健会計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预先以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4〕6435號)。 | |||||||||||
用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情況 | 無 | |||||||||||
對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投資相關産品情況 | | |||||||||||
用超募資金永久補充流動資金或歸還銀行貸款情況 | | |||||||||||
募集資金結余的金額及形成原因 | | |||||||||||
募集資金其他使用情況 | |